自媒体运营怎么开通收益

法院:“小额不得提现”条款无效12月6日,最高人民法院发布了一起广州互联网法院审理的案例,该案为内容创作平台稿酬提现所引发的网络服务合同纠纷案。某平台是天津某公司运营的内容创作平台,平台以文章内广告的展示量计算最终收益,并为作者提供分润收益。2018年2月,林某在某平台开通自媒体账号,并通过运等我继续说。

(`▽′)

“提现设门槛属霸王条款”具有示范意义林某在某平台开通自媒体账号,并通过运营产生了收益281.9元。截至2019年6月,林某累计提现216.89元。但当林某再次提现时,网站却提示“余额大于等于100元,可申请提现”等规定,致使林某的余额一直未能提现。此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认定给提现设门槛的做法有违公平原则,属后面会介绍。

(=`′=)

视点|“提现设门槛属霸王条款”具有示范意义林某在某平台开通自媒体账号,并通过运营产生了收益281.9元。截至2019年6月,林某累计提现216.89元。但当林某再次提现时,网站却提示“余额大于等于100元,可申请提现”等规定,致使林某的余额一直未能提现。此案经过一审、二审,法院最终认定给提现设门槛的做法有违公平原则,属还有呢?

⊙﹏⊙

余额低于100元不能提现?霸王条款!某平台是天津某公司运营的内容创作平台,平台以文章内广告的展示量计算最终收益,并为作者提供分润收益。2018年2月,林某在某平台开通自媒体账号,并通过运营产生了收益281.9元。截至2019年6月,林某累计提现216.89元。但是,当林某再次提现时,网站却提示“余额大于等于100元等我继续说。

∪0∪

?▽?

余额低于 100 元不能提现属霸王条款,法院认定其无效IT之家1 月4 日消息,据工人日报今日报道,某平台是天津某公司运营的内容创作平台,平台以文章内广告的展示量计算最终收益,并为作者提供分润收益。2018 年2 月,林某在某平台开通自媒体账号,并通过运营产生了收益281.9 元。截至2019 年6 月,林某累计提现216.89 元。但是,当林某是什么。

余额低于100元不能提现?内容创作平台稿酬提现引纠纷某平台是天津某公司运营的内容创作平台,平台以文章内广告的展示量计算最终收益,并为作者提供分润收益。2018年2月,林某在某平台开通自媒体账号,并通过运营产生了收益281.9元。截至2019年6月,林某累计提现216.89元。但是,当林某再次提现时,网站却提示“余额大于等于100元,可等我继续说。

余额低于100元不能提现属霸王条款并为作者提供分润收益。自媒体人林某于2018年2月在该平台开通了自媒体账号,并通过精心运营产生了281.9元的收益。在随后的时间里,林某还有呢? 也为其他自媒体人敲响了警钟。同时,这一事件也引发了公众对于自媒体平台经营模式的思考和讨论。作为内容创作者,如何保障自己的权益;作还有呢?

原创文章,作者:天津公关活动策划 多年专业公司 一站式服务,如若转载,请注明出处:https://videoshell.cn/fa1fpmhh.html

发表评论

登录后才能评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