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荡秋千
《民事诉讼法》规定,执行撤销仅适用于执行完毕后依法撤销或变更执行依据的案件。《实施条例》扩大了对其适用条件的解释。首先,在时间方面,增加了在执行期间也可以应用执行循环的规定。第二,在执行依据的内容上,规定执行依据的变更也可以适用于执行逆转。
根据《实施规定》,实行轮换的适用条件包括:
(1)执行程序已经开始或完成。也就是说,执行基础的内容已经部分执行,结果一方获得了部分或全部财产。
(二)依法撤销或者变更执行。撤销意味着原执行依据已经完全丧失效力,变更意味着原执行依据已经变更。
(3)有关当事方的申请或行政机关的决定应依职权作出。当事人申请,是指当事人请求执行撤销时,执行机关被动决定执行撤销;根据执行机关的授权,当当事人没有要求执行撤销时,执行机关自愿决定执行撤销。
(四)行政机关以裁决的形式作出决定。
(5)轮换的对象是申请人。换句话说,申请人应当返还所获得的财产。
(六)撤销执行的内容包括原财产和原财产的孳息。执行旋转时,已经执行的标的物为特殊物的,应当返还原物;原物不能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